问题 | 承租廉租住房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一、最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二、公租房五年后归个人吗 公租房五年后不归个人。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一、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主体要符合申请的要求; 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4、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轮候。 总的来说,在申请公租房时需要先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等待有关部门审查及公示,如果不符合保障条件,就无法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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