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救济途径有哪三种 |
释义 | 司法救济途径包括非诉讼渠道和诉讼渠道,前者主要是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以及其他救济渠道;后者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法律分析 司法救济途径如下: 1、非诉讼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其他救济渠道。 2、诉讼渠道。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拓展延伸 司法救济途径:探索法律保护的多元选择 司法救济途径是指人们在面临法律纠纷和侵权行为时,寻求法律保护和救济的途径。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司法救济途径多种多样,包括诉讼、仲裁、调解等。诉讼是最常见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法院解决争议,并依法判决和执行。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司法救济方式,由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调解是通过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争议。这些司法救济途径的选择取决于案件性质、当事人意愿和法律规定。通过探索法律保护的多元选择,人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公正和合法的解决方案。 结语 司法救济途径多样,包括非诉讼和诉讼渠道。行政申诉、行政复审等是非诉讼途径,而诉讼则通过法院提供救济。此外,仲裁和调解也是常见的司法救济方式。选择适合的途径有助于维护权益并实现公正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由正在处理原审判、执行案件或者涉诉信访问题(以下简称原案件)的法院负责立案办理,必要时也可以由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联动救助的案件,由上级法院根据救助资金保障情况决定统一立案办理或者交由联动法院分别立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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