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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方什么情况下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释义
    买房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期限;3、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4、面积误差超过3%;5、未经允许擅自变更规划设计;6、未能按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分析
    买方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包括: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2、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3、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4、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5、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6、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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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2: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