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了保证证人能够顺利出庭作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出具证言、提供证据,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当协助证人出庭作证。而在取保候审期间,证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证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保释决定书; 3. 被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案件基本情况; 4. 证人需要提供的证言和证据,应当提前准备好; 5. 出庭前需要向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证人应当按照传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庭作证,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应当及时向传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说明理由,并经传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批准。证人到庭作证,可以出具证言,也可以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当协助证人出庭作证。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取保候审期间,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保释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到庭作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自行委托或者指定辩护人、代理人,对证人进行质证,并提供证据。被告人、辩护人、代理人、诉讼参加人有权出席证人出庭作证的庭审。证人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代理人、诉讼参加人及其财产不得进行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等行为。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代理人、诉讼参加人有权要求对其人身安全进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