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拒绝提供,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在调查间谍犯罪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不肯告诉或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证据。拒绝提供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经过教育,仍坚持拒绝提供的;拒绝提供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耽搁了国家安全工作,致使间谍犯罪分子逃匿,或使一些重要证据消失的等;基于卑鄙动机如因与执行公务的国家安全工作人员有夙怨欲求报复而拒绝提供的;兼有其他不构成犯罪的妨害国家安全公务的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拒绝提供的等等。 一、妨害司法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妨碍司法罪是扰乱司法机关正常办案的行为。具体如下: 1、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别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2、窝藏、包庇罪是指为知道自己是犯罪的人提供隐藏的地方和财产,帮助逃跑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3、扰乱法院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院、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院制止,严重扰乱法院秩序的行为。 二、如何构成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满足以下要件会构成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