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审理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例如,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对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或者少分。经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分配不均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