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一家美甲店的负责人,我家之前有个员工在离职的第一天晚上入室偷价值1200多元的东西? |
释义 | 员工偷了东西有以下处理方法:1、如果偷窃财物价值不高,且情节不是很严重,可以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比如降级,甚至开除;2、如果偷窃财物价值相对较高,可以报警处理,有公安机关根据偷窃情况来决定对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我之前从一家公司离职了? 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人是假期工,在一家连锁超市做小时工,但我最近需要做手术,需要提前离职,入职之前签了一份协议书? 法律分析:一般要提前三十天。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离职前的蛛丝马迹 劳动者离职后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继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员工在试用期内上了一天半的班,无缘无故离职需要付费吗?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需要提醒员工注意的是:培训费是指用人单位以支付货币出资对员工进行的各类技术培训,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的各种培训,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支付货币对于员工进行培训,即便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赔偿方面的内容,员工也不需要赔偿培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让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我是这个地方的负责人,甲方签我的名字有什么影响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名字与营业执照名字不一致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要履行合同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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