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二)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四)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