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额纠纷诉讼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金额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不足30%的,实行一审终审,即小额诉讼。因此,小纠纷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