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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丢了应该怎么办
释义
    要是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
    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一般一式三份,分别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保存一份。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仲裁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丢失,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要收集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一、工作证或工作牌;二、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资条;三、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工装或其他公司发放给你的有公司标识的个人用品;四、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五、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六、你在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七、显示你在用人单位办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八、用人单位出具的有你名字的派工单;九、同事证言;十、能证明你是在这个用人单位上班的录音录像;十一、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存在有败诉的风险。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用于劳动者进入新的用人单位时,新的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而承担责任要求劳动者出具的。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格式,通常只要前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写明劳动者的名字,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并且说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就可以了。如果再多增加一些内容,那么就是比如,劳动者没有犯过任何过错,是因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因为什么其他原因而解除。如果丢失了,下一家单位又要求提供的话,可以联系前单位补一份。
    劳动合同丢了单位又不给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了,单位不给复印或者补办的,劳动者可以保存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6、其中,第一、三、四条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想规范合法的用工,用人单位不但要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还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解决方案如下: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
    相关法规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丢了该怎么办,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证明工龄
    劳动合同丢了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复印一份,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对于劳动关系的举证资料,可以是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工作标识;员工名册等资料。只要双方存在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举证是容易被认可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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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