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广告中的“超值优惠”可以被视为一种销售手段,但如果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就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是指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介,向公众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宣传企业、品牌的商业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禁止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虚构事实,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宣传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有欺诈行为。” 因此,广告中的“超值优惠”如果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就可能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