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未签订,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为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不签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劳动者算正式员工: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订与员工身份认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对于员工身份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重要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是确认员工与雇主之间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法律上可能存在身份认定的争议。然而,仅仅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单独决定员工是否被认定为正式员工,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工作性质、工作时间、薪酬等。因此,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不一定被视为正式员工,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对于员工身份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法律上可能存在身份认定的争议。然而,仅仅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单独决定员工是否被认定为正式员工,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因此,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不一定被视为正式员工,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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