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夫妻一方对其有正常的处分权,离婚后的卖房钱打给原房屋所有权人,卖房款依法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后的卖房所得也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即由买家打给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均可,离婚时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卖房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