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
释义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 如果借款人死了债务的分担情况: 1、欠钱的人死了钱需要还,一般是由继承人进行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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