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在于,中止是暂时的,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而中断是根本性的,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而中断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中止与中断都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但中止的时间过程不计入时效期间。 法律分析 一、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具体如下: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结语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在于,中止是暂时的,中断是根本性的。中止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中断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中断可发生在整个时效期间。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有效,中断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无效。诉讼时效中止是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暂时障碍,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诉讼时效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且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九条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