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有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3、有本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