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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吗
释义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法律分析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拓展延伸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是否享有公民权利?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间,部分公民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或剥夺。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可能会失去选举权、担任公职的资格,以及参与特定社会活动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然而,刑满释放后,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应当恢复部分或全部公民权利。具体恢复的权利根据司法判决和个人表现而有所不同。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间仍享有基本的人权,如受到虐待和歧视的禁止。总之,判处有期徒刑的人的公民权利受到限制,但在刑满释放后,根据法律规定,他们有机会恢复部分或全部权利。
    结语
    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间可能会失去部分公民权利,包括选举权等。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在刑满释放后,他们有机会恢复部分或全部权利。这样的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在刑满释放后,他们应当得到平等对待,享有基本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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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