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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要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释义
    追要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合同纠纷、辞退赔偿等。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况有社保金发放、住房转让、伤残鉴定异议、家政服务纠纷、工匠与帮工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纠纷等。
    法律分析
    一、追要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工资欠条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应当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中的工资追讨权利
    劳动争议中的工资追讨权利是指劳动者在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时,追求未支付工资或工资差额的合法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按时支付工资,并有权追讨拖欠的工资。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法院等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劳动者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工资未支付或存在差额,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资追讨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劳动关系平等和谐的重要保障措施。
    结语
    工资追要属于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等方面的争议。但劳动者请求社保机构发放社保金、住房制度改革纠纷等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追要工资是一项合法权利,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法院来维护。工资追讨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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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