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一、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第一、和解法。第二、调解法。第三、仲裁法。第四、诉讼法。第五、申请支付令法。第六、申请先予执行法。第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第八、优先受偿权法。第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第十、代位追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