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死亡后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配偶死亡后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 所以,丧偶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要先确定其是否属于法定的赡养人。 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所以,丈夫先于老人死亡,其儿媳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老人。并且,被赡养人也不能以对方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去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实际中丈夫死亡后,丧偶儿媳大多会继续照顾对方的老人,并且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参与遗产分配,不过,这时候若是家族有多个继承人,可能会产生继承纠纷,涉及遗产较多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 丧偶儿媳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儿媳、女婿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 继承法的法定继承人有: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又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儿媳、女婿也并不在继承人范围之内。但从法条内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进行赡养。 不赡养老人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1、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对被赡养人尽到赡养的义务,包括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精神上的照顾,解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婚姻法第15条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补偿赡养费的权利,要求子女尽到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拒绝履行。 3、不仅不赡养父母,还虐待父母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法上的虐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且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对方受重伤甚至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种对父母的虐待不仅仅是精神上的对于父母的压迫摧残和咒骂等,大多的是身体上的虐待,包括故意让父母挨饥受冻、肆意打骂父母和限制父母的人身自由等等,有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的,使得父母挨饿,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 4、同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父母的,也会构成遗弃罪,有扶养义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先告知村委会等组织单位,与子女进行协商,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也可提起诉讼,根据赡养的申请,法院查明后强制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先予交付一定的赡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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