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离婚婚前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
释义 |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归属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而双方共同购买但只写一方名字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协商处理或由法院判决。若产权证上写双方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需协商处理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对于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可分割。如果婚前房产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产权证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根据法律,这房产属于该方,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由法院判决。如果婚前房产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两人的名字,那么这房产就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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