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不进行清算有责任吗 |
释义 | 股东不进行清算的责任有下列几种: 1、清算赔偿责任,是指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 2、连带清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应当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未依法成立的公司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未按规定组织清算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 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 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企业注销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注销清算债务应该清偿。企业按照法定的程序逐步进行,要组建清算小组进行公告清偿债权和债务。公告之后,在四十五日之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则相当于自动放弃。没有公告并且没有进行清算的,将由股东进行法律责任的承担。清算义务人没有及时地履行清算的义务,而造成了损害的,应该由其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 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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