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不一定。如果是婚前有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或者是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赠予一方的,则该婚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或者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赠予子女,那么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出资 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为是一方或其父母对另一方的赠与。按照传统的司法理念,这种赠与行为不属于附条件赠与,因为婚姻自由,不能作为赠与条件。所以,不论未婚恋人双方是否结婚,房屋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而现在,在一些发达地区出现了新的认识,并有不少司法判例。认为此种情况,应当视为是附条件赠与行为,其赠与生效的条件就是结婚。如果未婚恋人双方未结婚,赠与就不能生效。房屋仍应属于未婚恋人双方共同所有,但出资的一方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由于,对此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可能在实践中会出现不同的裁判结果。 二、双方出资 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有父母出资,即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不论未婚恋人双方最终是否结婚,该房屋的权属亦不会发生变化。 三、登记在未婚恋人一方名下 如果登记在出资未婚恋人一方的名下,房屋属于其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而发生权属变化。而如果是一方出资而登记在未出资未婚恋人一方的名下,或双方出资登记在未婚恋人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一方的出资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属于登记未婚恋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婚前按揭贷款支付购房款 1、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然后将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权利及风险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2、登记在未婚恋人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不论是何方出资支付首付,房产均应视为未婚恋人双方的共有财产。同样不论未婚恋人双方最终是否结婚,该房屋的权属亦不会发生变化。而房屋所付债务亦应由未婚恋人双方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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