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么算构成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的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二、寻衅滋事最轻判几年 寻衅滋事最轻最轻可判刑两年半。 1.如果行为人寻衅滋事未构成犯罪,则给予治安处罚,最轻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最轻可判刑两年半。 三、寻衅滋事可以取保候审吗 寻衅滋事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