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有: 1、产生根据,辩护人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者法院的依法指定,诉讼代理人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代理人不具有; 3、对象,辩护人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设立的,代理人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