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早期尸表检验每具500元,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每具1000元,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3、早期尸体解剖每具2500元,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晚期尸体解剖每具4000元,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开棺验尸每具6000元,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生前伤死后伤鉴别每例1000元,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致伤(死)物认定每例1000元,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