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在用人单位未举示充分证据证明该劳动者负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责,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因用人单位原因所致,或用人单位未举示充分证据而以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被劳动者私自带走抗辩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