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问出轨男给小三点的外卖原配是否有权追回? |
释义 | 法律分析:婚内出轨给小三的钱能追。 一、男方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属于无效行为;二,同时是为了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三,主体方面,可以单独起诉或者与男方共同起诉第三者。四、实践中法院判决争议很大,有的认定无效全部返还全部支持,也有的责令返还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配如何追回老公给小三的钱,原配打小三扒清光 女方可以从被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向法院起诉,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 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违背了公序良俗,而且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另一方有权主张返还。 丈夫在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并且有违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应当全部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出轨小三多次转账,妻子是否有权追回?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是有权要回的。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想问问如果男的出轨,为小三花的钱能不能全部追回。并且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婚内出轨给小三的钱能追。 一、男方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属于无效行为;二,同时是为了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三,主体方面,可以单独起诉或者与男方共同起诉第三者。四、实践中法院判决争议很大,有的认定无效全部返还全部支持,也有的责令返还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配去找小三,小三怕选择报警有用吗? 第三者插足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报警的。但因为目前这属于道德范畴,刑法上面没有法律规定这一行为的处罚,公安机关只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起诉。即如果第三者只是偶尔偷情,那么没有法律可以处罚,但是如果已经和自己的配偶同居,那么配偶将涉嫌犯重婚罪。法律依据:第三者插足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报警的。但因为目前这属于道德范畴,刑法上面没有法律规定这一行为的处罚,公安机关只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起诉。即如果第三者只是偶尔偷情,那么没有法律可以处罚,但是如果已经和自己的配偶同居,那么配偶将涉嫌犯重婚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想问问我的彩礼是否已经被丈夫花光了,离婚是否可以回来 离婚了彩礼是否能够要回来的确认方式:满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要回,且后两种情况,以离婚为前提。不满足前述情形的,则无法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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