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再婚夫妻双方都有孩子,但是再婚后没有共同生育过孩子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经过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法律分析 再婚夫妻双方都有孩子还可以再生。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在婚前双方各自生育子女的数量在两个以上,但是再婚后两个人没有共同生育过子女的,可以批准再生育一胎。所以再婚夫妻双方都有孩子,但是再婚后没有共同生育过孩子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拓展延伸 复婚夫妇的生育权利与法律保障 复婚夫妇的生育权利与法律保障是一个涉及家庭法和人权法的重要议题。根据法律规定,复婚夫妇享有与其他夫妻相同的生育权利。然而,是否具备生育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判断生育条件时,通常会考虑夫妇的身体健康状况、年龄、经济能力等因素。此外,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限制,例如某些遗传疾病的传递风险等。复婚夫妇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规定并咨询专业意见。同时,法律也保障了夫妇的隐私权和自主决策权,不得擅自干涉夫妇的生育决策。因此,复婚夫妇在享受生育权利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结语 再婚夫妻的生育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倡导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复婚夫妇在享受生育权利时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规定,同时也要保护自身的隐私权和自主决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