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继承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在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牵连由双方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同居期间通过劳动所得获得的收入和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此期间个人继承或者被赠与的财产则为个人财产,由于共同生产、生活造成的债权债务也要按共同债权债务的方式处理。 一、同居分开怎么处理财产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与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关。同时建议大家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优先双方协商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再按法律规定处理。根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四十四条规定,同居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属于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上述同居期间财产混同的,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根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等因素能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的除外。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财产混同的,推定为按份共有,具体份额比例可依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确定。 二、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有两种方式: (一)、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二)、以诉讼方式解除: 一种情况: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 第二种情况: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债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继承遗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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