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处理婚内赠与的房子? |
释义 | 婚内赠与的房子离婚时,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根据双方主张和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处理。婚内赠与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嘱或赠与约定、专用生活用品等。夫妻共同房产包括共同购买的房屋、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共同组织重建的房屋、父母赠与的房屋等。职工福利房等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一、婚内赠与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婚内赠与的房子如果是共有房产,离婚时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内赠与的房子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赠与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结语 离婚时,婚内赠与的房子如果是共有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双方都主张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机构会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可以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婚内赠与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有一些情况下房产可以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包括共同购买的房屋、共同承租或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共同建设的房屋等。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等也可能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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