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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是否合理?
释义
    离婚时返还彩礼不合理。彩礼是赠与,感情破裂不用返还。《民法典》规定返还条件为: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是不合理的。彩礼本质上是一种赠予,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彩礼无需返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彩礼返还条件:夫妻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共同生活;由于婚前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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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4: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