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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其抵押权实现有什么特别规定
释义
    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为了保护我国农村集体土地,防止农业用地的流失,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坚持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变的原则。因此,《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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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