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孩子 |
释义 | 房地产转让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以销售方式办理房地产转让,二是以赠与方式办理房地产转让,三是以继承方式办理房地产转让: (一)以销售方式将房屋转让给子女:房屋买卖转让的主要费用涉及营业、个人所得、契税三种。房地产不满五年的,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让登记费。房产转让给子女的手续 (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转让给子女:赠与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转让没有营业税,因为赠与被视为无偿赠与,所以受赠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赠与转让也需要缴纳公证费。房产过户给子女手续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可以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部门更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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