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存在的问题 |
释义 |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借贷合同内容合法;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但如果一方使用欺诈的方式,使对方签订借贷合同的,借贷合同为可撤销,因无法代表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一、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性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一方在欺诈、胁迫或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合同内容的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在未来履行时必须确定。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二、债务人转让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三、借条上没按手印要不要紧是否有法律效力 在日常生活的民间借贷行为中,是否需要按手印呢。 答案是借条上只要有签字,即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首先,如果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则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时成立其次,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字、盖章的,则借贷合同自在后一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所以自然人是否签字是影响合同成立的关键,在签字存在的情况下,手印并非必要。但是在当事人不会或者不能书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按手印的方式,此时按手印与签字有同样的效力。 但是在实践中,律师建议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签字和按手印同时进行的双重确认。因为,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按手印虽不易识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而且鉴于指纹的唯一性,可以对此申请鉴定,从而厘清事实。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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