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发商赠送面积存在哪些隐患
释义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并不属于产权面积,存在使用隐患。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的赠送面积,如入户花园、阳台、阁楼等,可能存在光线不足、装修麻烦等问题。此外,这些赠送面积是否能封闭取决于相关部门批准,否则可能被要求拆除。购房者应明确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并谨慎对待开发商承诺的附加条件。
    法律分析
    一、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二、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是赠送面积并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三、赠送面积存在的隐患
    1、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2、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结语
    购房者在选择房产时,需谨慎对待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尽管赠送面积能增加房产的卖点,但并不属于产权面积。购房者应注意赠送面积是否实用,如入户花园的光线、装修等问题。此外,入户花园、挑高阳台等是否可封闭需得到城建等部门的批准,否则可能涉及违章建筑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考虑,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9: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