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个要根据情况而定。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 商品房销售 资格,那么不想买房的话, 定金可以退 回。 (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 签订购房合同 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开发商也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三)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 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四)若因为买方的个人原因不想买房了,定金一般不能退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