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票继承程序中,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无争议的,应当先申请股票继承公证。即合法继承人应该申请股票与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年代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到公证处,没有公证处的地方县(市)人民法院的人是继承公证获得继承公证。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等。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