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