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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清算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释义
    公司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种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收购是否要全体股东同意
    不需要,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单,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法》 第72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公司股份转让,股权变更不一定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变更股东需要的资料中有股东会议决议或者决定变更的文件,该文件需要参与股东会议的股东签字确定,该决议才成立,所以一般只需要参与会议,并作出决议的股东共同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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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