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中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案中房产分割办法:1)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2)共有住房按份共有;3)评估机构确定房屋价值后补偿。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分割:1)房屋归出资方子女;2)登记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3)明确赠与或相反约定除外;4)双方子女名下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处理不当易引发纠纷。共同财产可拍卖后平分或通过竞价决定归属。 法律分析 一、关于离婚案中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1、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如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 3、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多一些,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是就房屋现价协商不成并且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也可以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房屋价值确定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仅支付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认定为登记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增值,有登记方向对方做出补偿。注意,如果离婚时,房屋贷款由登记方支付剩余贷款。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赠与对方或者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都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认定为父母双方对各自子女的赠予,而不能理解为对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赠予。 综上所述,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财产或者房产的分割。很多夫妻都持有一套唯一住房,房产价值较大,处理不好就容易发生纠纷。对于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将其卖掉后平分房款。如果双方都拿到房子,可以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的一方拿到。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焦点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法院可以通过拍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来解决。如果双方都主张所有权但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判决按份共有,并结合生活需要和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处理。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确定房屋归属和补偿方式。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可以考虑卖掉房产后平分房款或通过竞价方式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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