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如何判定的 |
释义 | 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宅基地使用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应相同,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户内所有成员对所申请的宅基地享有同等使用权,而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但未成年人除外。如果在申请建造房屋时是已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建房时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则可认定为房子的共同所有权人; 否则,父母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是归父母的,子女是没份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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