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拆迁应具备的条件是:具备征收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手续;取得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履行公告程序、听证程序、公示补偿标准程序。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