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出发标准如下: 1、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