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抚养费减免的条件主要包括: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失去劳动能力,另一方可以负担; 2、一方收入减少; 3、一方因病或伤残; 4、一方没有经济收入的; 5、一方入狱服刑; 6、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其配偶愿意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