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如何迁回娘家户口?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出证明。同时,在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准迁证、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迁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法律分析 1、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可以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所需材料: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离婚后女方迁回娘家的户口手续? 办理离婚后女方迁回娘家的户口手续,需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操作。首先,女方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管理部门,提供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接下来,派出所会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办理迁户口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女方可能需要填写一些表格,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办理完成后,女方的户口将从原来的婚姻户口转移到娘家户口。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迁户口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女方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迁户口手续。 结语 离婚后女方迁回娘家的户口手续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首先,向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在到达迁入地的3日内(城市)或10日内(农村),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所需材料包括准迁证、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迁户人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迁户口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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