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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释出狱的具体手续要怎么办理
释义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3、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4、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5、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办理假释手续需要如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的材料。
    一、限制减刑指的是什么情形
    限制减刑是指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
    (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二、减刑公布后多久下裁定书
    1、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决定的后,按以下情形确定出具裁定书的时间: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以内作出裁定;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以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以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4)对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以内作出裁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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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