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的处理 |
释义 | 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有以下处理方式: 1.维持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到期后,由新单位续订劳动合同,新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由新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变更原合同,增加附则说明,因单位合并由新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一、关于公司劳动纠纷未处理的问题 公司劳动纠纷还没有处理的,也能转让。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该劳动纠纷可由劳动者与新单位继续处理,或者当事人依法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处理。 二、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予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法律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不续约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呢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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