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得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对商业银行而言,无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还是贷后监控、不良处置,准确掌握押品价值都至关重要。押品价值评估包括在贷款发放前对借款人拟提供的押品的初次评估和贷后 管理时的押品价值重新评估。。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