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户口不迁出,另立一个户口本可不可以,需要什么条件或手续?离婚后户口不迁出,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另立一个户口本,也可以进入“公共户”,具体的条件就手续如下:《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